各系所:
根据《2023上半年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及答辩工作安排》,为做好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预答辩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的对象
预答辩是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所有上半年拟申请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者均须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
二、预答辩的时间
预答辩应在2023年3月15日之前完成。
三、预答辩的程序及要求
(一)学术学位硕士完成学位论文并经导师审阅认可后,提出预答辩申请,导师同意后由各系所组织预答辩工作。
预答辩小组由3-5名具备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
(二)各系所应高度重视硕士生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工作。
各系所请于3月10日之前提交《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信息表》(附件1)电子版到研教办王老师邮箱(wyluojia@qq.com),联系电话:68756721。
(三)学生在预答辩5天前将完成的学位论文提交预答辩小组成员审阅,并在预答辩会上重点汇报学位论文研究情况和取得的创新性成果等。预答辩小组对学位论文的规范性和创新性等进行严格审核和质量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对学位论文进行综合评价排序,做出“通过”或“不通过”预答辩的决议。通过预答辩的学生应根据预答辩小组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同意,才能进入后续答辩申请程序;未通过预答辩的学生,须对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完善,经导师审阅同意后,可申请参加下一学期的预答辩,待通过后方能进入后续学位申请程序。
(四)预答辩工作结束后,请学生填写完整的《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附件2)(胶粘成一册),
各系所请于3月20日前将学生《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附件2)和《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学位预答辩汇总表》(附件3)交到研教办(A108)王老师处。
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