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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申报“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的通知
时间:2022-10-11  阅读:

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深化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的若干意见》(武大研字【2017】4号)和《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价与绩效激励的实施意见》(武大本字【2016】123号)精神,激发广大教师投入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院承担研究生公共必修课、一级学科通开课或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任务的主讲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公共必修课、一级学科通开课的主讲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无学术失范行为。

(二)本学年承担公共必修课、一级学科通开课或专业核心课程达到32学时,总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且近两年连续开课。

(三)倾心钻研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有代表性的教学成果。

三、名额

1名。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申报表》(附件1)。申报人不得与本科2021-2022学年优秀教学业绩奖重复申报,已获本科或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的也不再申报。

(二)评选办法

学院成立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教师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后上报校研究生院。

请申报老师将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于2022年10月21日下午17:00之前交到学院A106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240453739@qq.com邮箱,文件名以姓名+业绩奖命名。

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68753001;邮箱:240453739@qq.com

五、奖励办法

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按年度评选,全校总名额10人,每人奖励3万元。奖励方式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申报表.docx

附件2: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docx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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