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国教材〔2021〕2号)、《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武大字〔2023〕19号)、《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基础学科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武大研字〔2023〕8号)等文件精神,引导、支持与资助更多优秀教师参与编写研究生教材,推动培育更多各级、各类优秀研究生规划教材,以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教材建设,切实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度研究生教材建设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教材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要求,保持与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相关精神一致,有机融入习近平总书记给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参加中国南北极科学考察队师生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
(二)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注重及时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申报教材的体系和内容要与国内同类教材进行对比分析,经论证确有创新和特色。
(四)申报教材应与相关学科、专业相对应,或与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相关课程匹配。相关课程教学未出现造成不良影响的事故,且未出现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
(五)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教材的主编或第一主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鼓励学科领域知名专家组织编写团队申报。
(六)“新编”教材完成书稿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修订”教材内容更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七)一名主编只能申报一个教材建设培育项目。教材编写人员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师德师风问题。
(八)培养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教材的学术与政治双把关,其中哲学社会科学类教材要紧密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理工医类教材要遵循正确的价值导向和行业职业道德规范。
二、申报范围和重点
反映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体现学科专业优势与特色的研究生“精品课程”类、“研究学分”类、“课程思政”类特色教材。申报特色教材可为新编或修订,适用课程应为我校已正式立项建设的相应类型研究生课程。每单位可推荐申报总数为0-5项。优先资助拟出版单位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出版社或学科领域知名出版社的申报教材。
三、申报材料
(一)新编教材提交材料
1.《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材建设培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
2.详细编写大纲一份(包括目录结构、知识点、重难点、学时安排等)。
3.讲义稿或部分手稿一份。
(二)新修订教材提交材料
1.《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材建设培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
2.修订的主要内容及部分样稿一份。
3.已出版的待修订教材一套(本)。
各培养单位应同时提供《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材建设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份,报送符合申报条件的教材项目及推荐排序。
四、申报程序
1.2024年3月8日前,负责人填写《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材建设培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51929951@qq.com,纸质版申报表(一式两份,可复印)与相关申报材料报至学院106办公室,联系人:王艳,联系电话:68754991。
2.2024年3月17日前,学院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评审的培育教材经公示后立项建设。
五、建设周期与经费资助
立项培育教材建设周期为两年,资助经费5万元/项,结题形式为提供正式出版的教材。根据教材编写与出版进度,经费分两次拨付,即启动时一次,出版时一次。经费使用范围为教材编写相关的教学工作调查,相关技术资料收集,学术会议研讨,相关参考书籍资料的购买或复印,数字化资源制作,与教材的印刷和出版等,且应符合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立项培育教材在定稿后、正式出版前,由教材主编提出申请,经所在培养单位初次审核通过后,提交研究生院复核备案。
对列入研究生教材建设培育项目的教材,学校将优先推荐参加各级研究生规划教材申报,与各级研究生教材奖项评选。研究生教材建设培育项目申报及建设情况将纳入培养单位年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之中。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材建设培育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材建设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