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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关于领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函、政审函和培养合同的通知
时间:2009-05-19  阅读:

已被我院初录为2009年全日制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武汉市区的学生,请在本周内来经济与管理学院大楼A113室(会计硕士在A111室,物流工程硕士在A108室)领取调档函、政审函和培养合同,逾期不领,将按考生所填写的邮寄通讯地址寄发,武汉市区外学生的调档函、政审函和培养合同即日起寄发,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咨询电话:68752622 朱老师

请各位考生将政审函、调档函的邮寄通讯地址统一改写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焦丽老师收。培养合同邮寄地址: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教办(A113室)鄢洪平老师收。

特此通知

武大经管学院研教办

2009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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