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加强对临近最长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绿色通道”管理的通知》及《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加强对临近最长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绿色通道”管理的实施方案》,现将2025年度“绿色通道”申请学位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博士研究生在第五学年结束以后,方可提出申请“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限申请两次,两次须间隔一年及以上,且计入《关于印发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进一步加强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第9条所规定的“2+1”总次数规定。
二、基本程序
1、博士研究生最早可于第十学期结束后,书面提出申请参加“绿色通道”,报导师签字同意后提交申请表(见附件)。
2025年上半年截止时间:2025年3月15日,下半年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
2、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初审。
3、博士研究生循正常程序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论文撰写和通过预答辩,经重复率检测通过后送双盲评审,盲审结果要求如下:
(1)学院组织盲审送2位专家,结果均为“良好”及以上可送教育部平台盲审;
(2)教育部平台盲审送5位专家,结果均为“良好”及以上即为盲审通过,可以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如有1个“合格”且至少有2个“优秀”可申请复评,复评加送1个盲审,要求达到“良好”及以上;
4、若不能达到以上条件,博士生应即时退出“绿色通道”。
三、其他
申请“绿色通道”的博士生要加强与导师联系,博士生导师应重点关注此类博士生的论文进度,分析其具体情况,把准问题根本,同时加强对其学位论文的指导,提前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质量把关。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