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落实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提升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2025年主要围绕专业学位数智教育,结合各专业学位类别的特点,加大通识、赋能、应用和专业数智课程建设力度,加强在线课程、知识图谱等建设,运用数智技术提升课程教学质量,促进数智内容的渗透与融入,组建教学团队,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数字思维、数字素养和数智技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 数智课程项目
根据《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数智课程与实习实践基地建设方案》(武大研字〔2024〕20号)文件要求,设立数智赋能与数智应用实务课程、校企联合数智特色课程、数智案例特色课程、数智在线课程等项目类型。可对现有课程进行数智化升级,也可是拟纳入培养方案的新建课程,重点支持学科交叉或跨单位申报的项目。项目申请人仅限1人,由校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项目建设团队成员一般为3-5人(含申请人),须填写《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请书(数智课程)》(附件1)并提交所在单位初审,按项目类别排序上报,原则上每单位上报特色课程建设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部分专业学位类别较多、招生规模较大的单位可适当增加,上报项目总数不超过15项。具体要求如下:
⑴ 数智赋能与数智应用实务课程建设项目
课程以课堂讲授和实务操作相结合,合理设计实操环节,建设周期2年,资助建设总经费5万元/项。
⑵ 校企联合数智特色课程建设项目
课程以课堂讲授为主,实行团队授课,校企专家共同承担该课程的讲授与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的编制工作,企业专家参与度不少于1/3。建设周期2年,资助建设总经费5万元/项。
⑶ 数智案例特色课程建设项目
优秀典型教学案例将收入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案例库。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且有较丰富案例开发与教学经验。建设周期2年,资助建设总经费5万元/项。
⑷ 数智在线课程建设项目
依托具有坚定理想信念、良好师德师风、较高学术造诣、热心教书育人、勇于改革创新的课程团队,按照《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课程建设技术要求》(见附件2)首次制作或更新在线课程,可同步开发知识图谱等,鼓励与行业企业联合组建团队共建课程。建设周期1-2年,根据具体建设内容,资助建设经费5-15万元/项。项目审核验收后,课程将在“珞珈在线”慕课平台上线,供校内授课使用。
2. 示范基地培育项目
根据《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数智课程与实习实践基地建设方案》文件要求,由培养单位申报,填写《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请书(示范基地)》(附件3),每单位限申请1项,个别专业学位类别多、基地数量多的培养单位可报2项,建设周期3年,资助建设经费2万元/年。
申报条件:
①申报项目的基地原则上应为获批建设1年以上的校级实习实践基地,有正式签署的协议并挂牌;
②拥有一支能满足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需要、具备较高学术水平、丰富工作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双导师队伍,其中校外导师占导师队伍的比例不低于1/3;
③能够提供满足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需要的专业类课程、专业实践课题、工程现场、实验条件、学习与研究指导、生活保障、劳动保护、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及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④拟在近3年安排到基地实习实践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少于30人,且每个研究生在该基地实习实践累计不少于6个月;
⑤拟在基地建设方面探索出一套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体系,形成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管理规章制度。
3.“行业发展前沿讲座”资助项目
为进一步突出专业学位教育教学的职业实践性,继续按立项建设模式进行资助。由培养单位申报,填写《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请书(其他)》(附件4),每单位限申请1项,建设周期1年。重点项目资助建设经费2万元/项,组织线下讲座不少于10场,每场参与人数不少于50人;一般项目资助建设经费1万元/项,组织线下讲座不少于5场,每场参与人数不少于20人。
项目仅支持企业、政府机构或行业组织等一线工作的专家开展线下讲座(不包含高校、学术组织等专家讲座),可跨培养单位联合共建。项目资助的讲座开展应标注“行业发展前沿讲座”资助项目,讲座海报、预通知、新闻稿件等应同步转载到研究生院主页,并提供现场照片、参与人员签到表等用于结项。
4. 数智教育项目中心建设项目
为支持硕士专业学位数智教育项目制改革,由相关项目中心牵头负责人申报,填写《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请书(其他)》(附件4),每个项目支持5万元/年运行经费。项目应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在包括但不限于拓展合作,对接项目,专家研讨,课程体系建设,实践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探索创新人才培养各环节运行管理机制,形成具有一定示范和推广价值的运营模式。
5. 其他配套资助项目
各单位本年度入选或已获批立项建设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关的国家级课程建设、案例建设、教研项目等,如未申请过学校资助的,可填写《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请书(其他)》(附件4)申请校级配套资助。一般课程建设项目经费,参考相关校级项目;案例项目和教学研究项目1-2万元/项。
6.卓越工程师培养综合改革项目
由卓越工程师学院牵头组织实施,限工程硕博士培养相关单位参与,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申报与评审程序
1.申报
2025年3月19日前,项目申请人根据各项目类别进行选题和论证,并向所在单位提交《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联系人:王艳,学院106办公室,电话68754991,邮箱:51929951@qq.com。
2.单位初审
2025年3月24日前,培养单位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其中数智课程项目须按类型排序推荐,并填写《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各申报单位将盖有本单位公章和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的《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各项目申请书及支持材料纸质版各1份交研究生院
3.学校评审
2025年4月初,研究生院审核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建设项目并公示。
三、项目管理
坚持择优立项,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起始时间为2025年4月,次年上半年进行结项验收或中期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数智课程(二年期)项目经费分两次划拨,即立项后拨付总经费的60%,中期检查评审通过后拨付剩余经费。示范基地培育项目经费按年拨付;其他项目经费立项后一次性拨付经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终止后期资助;结项验收不合格的,在三年内不受理该项目申请人提出的立项申请。
四、相关要求与说明
1. 项目经费的使用仅限于图书资料、耗材、印刷、会议差旅、委托服务以及专家讲课评审费等项的支出。要据实结算、专款专用,不得提取管理费、个人绩效等。
2.个人申请的项目,负责人因个人原因致使项目研究无法进行时,可通过协商委托团队内其他成员接任项目负责人,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如无人承担,可申请撤销项目,但须退还已拨经费,未拨经费终止划拨。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并按要求做好立项项目的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附件1: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请书(数智课程).docx
附件3: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请书(示范基地).docx
附件4: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请书(其他).docx
附件5: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经济与管理学院
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