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全体老师、学生: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落实青年志愿者行动,引导和鼓励全校团员青年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度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院团委决定开展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年度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和项目奖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年度志愿服务“优秀指导老师”
二、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参评范围为2022年度在全校涌现出来的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特别是在实施“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大型赛会等重大志愿服务项目与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
(一)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在籍学生中的“志愿汇”平台注册志愿者;
3.长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或从事志愿服务相关的工作,至少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40小时(该时长为2021年12月5日—2022年12月4日通过“志愿汇”认证的信用时数和荣誉时数的总和);
(2)在志愿活动方面有突出贡献,如曾参加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并担任主要负责人、学生领队、组长等职务,或为各单位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主要学生骨干(不限于第一负责人),或组织本单位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8次;
4.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5.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年度志愿服务“优秀指导老师”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青年教职工中的“志愿汇”平台注册志愿者;
3.长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或从事志愿服务相关工作,至少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在志愿活动方面有突出贡献,如曾参加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并担任带队老师,或为各单位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老师,组织或指导本单位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8次;
(2)指导本单位获得校级及以上志愿服务荣誉;
4.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5.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申报名额
(一)“优秀青年志愿者”
按照“注册志愿者人数*1.5%+1”的原则分配名额,其中“注册志愿者人数*1.5%”人用于评选普通志愿者;“1”人为学院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主要学生骨干,主要学生骨干不限于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主任。
(二)“优秀指导老师”
学院申报名额为优秀指导老师1名。
四、评选程序
(一)材料报送
“优秀青年志愿者”的申报者须填写附件1中的《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申请表》以及《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年度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评选表彰汇总推荐表》。
研究生填写完成后,向所在团支部提交申请,经团支部民主评议后确定推荐名单,并根据民主评议推荐顺序填写申请名单汇总表。审核完成后,将申请名单汇总表、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等相关材料于6月8日(周四)23:00前以团支部为单位发送至邮箱whuems_zuzhibu@126.com。邮件主题与相关材料命名为“团支部名称+2022优秀青年志愿者汇总材料”。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志愿服务“优秀指导老师”的材料报送
申报者须填写附件2中的《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年度“优秀指导老师”申请表》。
填写完成后,于6月9日(周四)23:00前将申请表发送至邮箱:whuems_zuzhibu@126.com,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评审阶段
学院成立“优秀青年志愿者”和志愿服务“优秀指导老师”奖项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主要负责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和志愿服务“优秀指导老师”奖项审核过程的监督,对评选结果的核查以及接受学生意见反馈并对公示期间学生提出的合理异议做出答复。
(四)公示阶段
确定推报人选后,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实名联系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和志愿服务“优秀指导老师”奖项评审小组反映。
联系人:王同学
办公室电话:027-68752622
附件:1.“优秀青年志愿者”申请表
2. 志愿服务“优秀指导老师”申请表
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