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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13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10-15  阅读:

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学院本科教学改革,协调、完善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运行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 年)》和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13 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武大教字〔2013〕33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学院决定进行2013 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学院和各系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院教授委员会主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教学院长和教学督导及学科专家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审定本学院(系)修订的各专业培养方案。各系要成立由系主任、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和学科专家组成的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和学院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做好本系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2. 学院和各系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和学校制定的有关人才培养的相关文件,认真总结、研讨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的人才培养情况,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和论证。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变动较大的专业需向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提交论证报告,并须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再进行论证后向学校提交论证报告。
3. 按学校文件精神,通识必修课程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制定开课和学生选课方案,大学英语、体育等课程由相关开课学院在充分调研和协商的基础上,制定出适合不同专业和学生需求的课程模块清单及课程教学大纲。通识选修课程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分组研究,提出课程清单。各系可提出具体要求。
4. 教务部汇总通识课程模块内容后反馈给各学院后,各系根据学院要求选择相应模块课程制定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表。
5. 各系应同时提交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表的中文版和英文版,同时要根据新的培养方案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课程和教学大纲的制定要参照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6. 为便于培养方案汇编成册和2013 级学生使用,请各系和相关单位组织专班,认真研究修订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顺利完成各项工作。
7. 各系应于2013 年7 月2 日前将专业培养方案(中、英文)打印稿交至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A-109 室),并发送电子版到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电子邮
箱是:208763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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