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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四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3-12-06  阅读:

学院各系(所):

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高学会〔2023〕108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举办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四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推动教学创新 培养一流人才

二、大赛目标

紧扣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主题,深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有效助力“四新”建设;充分发挥大赛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

三、参赛对象、分组及指标分配

(一)参赛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正式聘用教师,主讲教师近5年对所参赛的本科课程讲授2轮及以上。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报名,若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教师。

(二)大赛分组

大赛按照“四新”建设、基础课程、课程思政、产教融合等领域设7个大组,除产教融合组,其余组按参赛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分组,每组下设正高、副高、中级及以下3个小组。

鼓励人工智能、集成电路、量子科技、储能技术、智能制造、数字经济(含区块链)、生物育种、智慧农业、智能医学工程、国际传播等相关专业领域和耕读教育、全科医学、中医药经典、“理解当代中国”(外语专业)等相关课程的教师积极报名参赛。

(三)参赛指标

各学院至少推荐2个团队(或个人)参加学校比赛,推荐超过3个(含3个)的学院,参加正高组的团队(或个人)不少于1个,欢迎校内各科研院所教师积极参赛。

往届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奖团队不再在获奖同组别重复参赛。

四、大赛内容

大赛内容包括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教学设计创新汇报。

五、大赛比赛环节及材料要求

(一)学院推荐

请各学院参照本通知,按时完成本单位的选拔推荐,并按要求上报校赛名单等相关材料。

(二)学校比赛

学校比赛拟于2023年12月30日之前举行,主要包括网络评审和现场汇报(评分标准见附件2),现场汇报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1.网络评审(占比为30%

由专家评委对参赛教师的课程教学创新成果报告等材料进行网络评审。

2.现场汇报(占比为70%

现场汇报以教学创新设计汇报为主。参赛教师结合教学大纲和教学实践,全面说明整门课程的设计思路,突出教学改革与创新,展示相关过程性支撑资料。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专家评委提问交流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提交材料要求

1.各学院提交“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四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校赛推荐教师汇总表”(附件3)。

2.参赛教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书。参赛教师基本情况 (具体要求见附件4)。

(2)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须反映参赛教师教学思想、课程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具体要求见附件5)。

(3)课程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及教学创新成果支撑材料目录(具体要求见附件6)。

3. 报名参赛的教师于2023年12月8日(本周五)上午11点前将参赛教师汇总(附件3)表发送至李元青老师邮箱。

2023年12月15日(下周五)下午5点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李元青老师邮箱,材料文件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学院+姓名。

六、奖项设置

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名,择优推荐参加第四届湖北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

七、其他事项

(一)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是列入教育部直属单位三评一竞赛保留项目清单,实行“校赛”“省赛”“国赛”三级赛制。

(二)主讲教师及团队成员应无违法违纪、 德师风和学术不端等问题,且近三年无教学事故。

(三)参赛教师应保证教学创新设计相关材料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产生侵权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教师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李元青;联系电话:027-68752884

邮箱:635455810@qq.com

(学校)联系人:余 艳;联系电话:027-68755781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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