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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建设通识课程和归并清理通识课程的通知
时间:2016-06-20  阅读:

  学院各单位: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贯彻落实“成人”教育理念,根据《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武大字〔2016〕2号)、《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通识教育的实施意见》(武大本字〔2016〕45号)(见附件1)等文件精神,学校将进一步加强通识教育,按照四大模块重构通识课程体系,即“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科学精神与生命关怀”、“社会科学与现代社会”、“艺术体验与审美鉴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1.教师根据《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通识课程名单(不含公共基础课)》(见附件2)中所列课程申报。

  2.教师自拟课程名称,申报新开课。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课程须符合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通识教育理念,有利于加强培养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精神;有利于学生掌握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领域的交叉渗透、知识融通。

  2.为保证通识课程建设质量,通识课程须保持2学分,特殊情况少数课程可申报3学分。

  3.为保证通识课程持续性建设,申报主持人应重视教学团队建设。

  4.除公共基础课外的所有通识课程(详细课程名单见附件2)都必须重新申报,学分如有变动,则视为新开课。没有申报的课程将无法在新培养方案中体现,即新的培养方案实施时未重新申报的课程不能开课。

  5.为了做好2013版培养方案和2017版培养方案中通识课程开课衔接工作,所有申报的课程既要归类于2013版培养方案中的七大模块,也要归类于2017版培养方案中的四大模块。

  6.学校鼓励跨学科、跨学院多教师联合申报,学校对此类课程将给予优先立项建设。

  三、申报程序

  1.有意向申报的教师于2016年6月28日前将《2016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通识课程申报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交到学院本教办A109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3971649758@163.com。联系人:焦丽,联系电话:68756177。

  2.学院将在审查材料的基础上,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议评审,择优向学校推荐。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

  附件: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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