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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时间:2024-01-18  阅读: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2〕20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 拟接收人数及可填报大类(专业)

为保证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我院拟接收转专业人数上限为106人。具体如下:

年级

可填报大类(专业)名称

拟招收人数上限

2022级

经济学类

15

经济学基地班

金融工程

工商管理类(含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12

2023级

经济学类

43

工商管理类(含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36

二、申请资格

1.凡申请转入我院和院内申请转专业(非转出院外)的学生,应符合: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已取得我校学籍,且在校就读时间在一个学期以上;

(3)了解转入专业基本情况,对该专业有兴趣或专业特长;

(4)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5)课程无不及格;

(6)申请转入我院经济学类和工商管理类(含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学生,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3.2;2022级申请转入经济学基地班和金融工程专业的学生,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3.5;

(7)2022级申请转入金融工程专业的学生需为高考理科类(或选考物理)考生,其他学生不作此要求。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入:

(1)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有转年级记录或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3)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专业新生中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其他专业普通类计划录取最低分,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低于同省同科类普通本科批次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普通类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4)2022级及以后的高水平运动员;

(5)外语类保送生;

(6)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3.凡符合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要求转出我院的学生,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三、组织流程

1.转专业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学院成立由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分管本科学工的副书记及纪委书记牵头的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各系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系主任、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本科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专职纪检员等,办公室设在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2.转专业申请及审批流程,需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教务系统”)上完成。

3.工作程序:

(1)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转专业实施细则,报学校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并在教务系统完成学院接受转专业条件设置;

(2)学生在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同时打印个人纸质成绩单、填写《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并提交至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105;

(3)学院在教务系统审批本学院学生的转出申请;

(4)学院从教务系统导出申请转入的学生名单,完成资格初审,组织学生考核,并确定、公示转入学生名单;

(5)学院在教务系统审核转入学生的申请,并将拟转入学生名单及工作相关情况报告提交学校;

(6)学校审批并公布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

(7)学院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四、转专业时间与考核方式

转专业时间为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至第三周,逾期不再受理。具体时间段以学校通知为准。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学院转专业考核方式为综合考试(含笔试、面试),笔试主要考察数学、英语等,面试主要考察经济、管理知识及综合能力。学院将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拔。

五、注意事项

1.学生不得申请跨年级转专业。

2.学生填写《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时,须明确是否服从调剂和调剂转入的大类(专业)。

3.所有转入学生必须服从学院关于学生宿舍的调整和安排。

4.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自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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