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8日下午4时,经济与管理学院在第二会议室召集各系(所)分管研究生教学管理副系主任,就硕士生答辩工作及新学期培养方案的核对工作举行会议。院长陈继勇、主管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的副院长李燕萍、各系(所)分管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的副系主任以及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重点讨论了我院目前硕士生答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我院今年将有03、04级两届1333名硕士生参加答辩(包括计划内硕士、MBA、高校教师硕士生及在职研究生),为确保全部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答辩已从5月14日起陆续展开。会议确定:一、建立硕士论文答辩的计划制度,各系(所)要提前给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交答辩计划,以便学院做好答辩地点及人员安排;二、进一步明确同一专业研究生的单元(半天)答辩时间内答辩人次不能超过4人;三、学生在答辩前要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方能进入答辩环节,对没有经过研究生办公室资格审查就进行了答辩的学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不予以评定;四、各指导教师应严格遵守硕士学位申请的相关规定,规范地填写《硕士生毕业生登记表》中“研究生导师鉴定”以及《学位申请表》中“指导教师推荐意见”;五、实行硕士论文质量的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不仅要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专业学术上的指导,还应要求其硕士生的论文必须符合《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印制规格的规定》。
针对目前硕士论文答辩中暴露出来的若干问题,副院长李燕萍再次强调了提前制定硕士论文答辩计划的前瞻性和重要性,各系(所)及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必须合理、高效地安排好各项工作,保证答辩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她还对学生论文写作的规范性、答辩秘书的素质要求等具体细节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陈继勇院长最后指出,此次答辩工作面临一个特殊的时期,即工作量大:参与答辩人数多;工作任务重: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新组建,工作人员要衔接、配合;时间紧:一个月内必须完成所有答辩工作。针对个别学生论文在封面中出现的常识性错误,陈院长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他强调,研究生教育实行导师负责制,必须加强导师责任意识,各系所主任严格把关。此次答辩工作要本着严格审查、认真负责、高度重视的精神,为即将启动的博导、硕导磷选,以及后期的研究生教学评估做好铺垫。
会议还对各系(所)硕士专业培养方案的核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我院硕士培养由三年制向两年制转变,原培养方案已不能适应新的教学要求,此次核对将使课程设置更趋合理,具体体现在各专业的课程学分、学时上发生相应变化。(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