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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4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自然科学类自主科研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12-07  阅读:

各位老师:

从2024年开始,自然科学类自主科研项目类型将根据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及资金配置情况进行调整,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型为学科交叉团队建设培育专项。若2024年另有其他类型项目组织申报,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将另行通知。

学科交叉团队建设和培育专项支持从事理学、工程科学、信息科学和医学科学研究的青年科研人员,凝练科学目标,突破学科壁垒,开展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重大科学前沿的学科交叉创新研究,开展联合攻关,为国家重点领域科技攻关提供支撑力量。

一、申报原则

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是自主科研项目申报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申请人所在党支部或分党委(党总支)需对其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审核,其所在党支部或分党委(党总支)的审核和申报意见作为项目申报的首要要素。

二、申报条件

(1)团队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骨干3人以内及其他参与人员若干。团队成员总人数不超过10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校内正式在编人员。团队成员应为具有较强原始创新能力和潜力的跨学科、跨领域的中青年科技人才。

(2)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宏观把握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凝聚力,能够汇聚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组成跨学科的科研团队。

(3)项目骨干,分别牵头负责项目的主要科研任务。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牵头负责一项任务。项目骨干成员年龄须在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研究领域取得过出色的研究成果并具有持续的发展潜力。

(4)本项目须跨学科、跨学院人员参与。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为团队主要成员,须至少来自两个及以上不同单位,项目由两个及以上不同单位共同负责。

(5)鼓励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其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科研平台人员参与。

三、资助额度

2024年度,本专项拟资助30-40项。研究期限一年,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项。项目获批后,根据任务书预算,将经费直接拨款至负责主要科研任务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骨干所在单位。

四、考核要求

凡是自主科研项目资助产生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论著、技术文件、专利、奖励、成果报道等须严格按规定进行成果标注,注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及自主科研项目编号,否则考核时将不予认可。

考核成果应为不同学科团队成员共同取得的重要学术成果,如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申请发明专利、出版专著、省部级以上成果获奖、获批国家级人才项目、获批省部级以上创新团队、获批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获批纵向项目或重大产学研类项目等。考核指标具体如下:

(1)共同发表SCI二区以上高水平论文3篇以上;(项目资助排序在前三的论文,以单篇计入数量;非资助排序前三的论文,乘以系数0.2计入数量;未标注资助排序的论文不计入。)

(2)共同申请/获批发明专利3项以上;

(3)出版专著1项以上;

(4)省部级以上成果获奖;

(5)获批国家级人才项目;

(6)获批省部级以上创新团队;

(7)后续获得资助的国家级纵向项目2项以上。(共同申请并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项目牵头或课题牵头)、国家科技创新2023项目(项目牵头或课题牵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牵头)等国家级项目)

项目执行期结束后,科发院将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设置优秀结题比例。完成上述考核指标至少四项方可参评优秀结题项目。

五、限项规定

(1)原则上同一位科研人员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一个自主科研项目/任务。在研项目结题之前或达到考核目标之前,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申请学科交叉团队建设和培育专项。

(2)学科交叉团队建设和培育专项项目由各相关单位组织筛选后进行限项申报,并结合项目结题考核情况动态调整次年申报限项数量。

每个单位限牵头申报3项学科交叉团队建设和培育专项,鼓励项目负责人、项目骨干所在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经费配套支持或其它条件支持。

(3)考核优秀且经费执行率达标的项目,可申请延续资助一年。本专项项目最多可申请一次延续资助。

(4)申报单位及合作研究单位指校内各承担单位。

(5)申报学科交叉团队建设和培育专项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同年“临床医学+X青年专项”(由医学部组织实施)。

六、申请书填写相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骨干和其他参与人员应具备良好的科研经历与科研潜力且具有交叉研究的工作基础,并在申请材料中列举加以证明。

(2)所申报项目不得与团队人员曾负责的国家、省、市、部委级项目及相关科研项目重复,不支持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项目申请。

(3)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认真编制经费预算,项目预算和任务预算须分别编制。预算内容应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规定。经费支出科目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执行。

七、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1)项目所有参加人员须提交附件1.《党支部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审核情况及项目申报意见表》(中共党员填写)或附件2.《XX单位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审核情况及项目申报意见表》(非中共党员填写)1份。请中共党员或非中共党员人员按需自行选择使用附件1或附件2。同一项目同一单位的参加人员可由所在单位共同出具。

(2)所有签字、盖章齐全的附件3.《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学科交叉团队建设和培育专项)》1份,用普通A4打印纸打印即可,仅须在左上角装订一枚订书钉。

(3)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并汇总所有材料。所有纸质材料交学院科研办118,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sxy14@whu.edu.cn。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不接受个人报送申请材料。

八、线上申报要求

(1)线上填报说明

2024年度自然科学自主科研项目在线系统申报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自主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https://zzky.whu.edu.cn/login。建议使用较高版本浏览器或极速模式。

项目负责人使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统一身份认证信息登录,申报路径为“项目申报管理→新增”,申请年度请选择“2024”,申报项目类型选择“需求导向培育项目”。申请书提交后不可撤回,状态为“待院系审核”。

院系审核人使用学校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每个单位只有一个审核账号,去年已单独发给各单位科研秘书,以后将长期延用)。查询已提交或已退回项目时,请选择年度2024。院系未提交的项目可退回至项目负责人修改,审核提交后状态为“待校级审核”的申请书须科研秘书联系学校审核人退回,将直接退回至项目负责人。

(2)请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填报期内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并将附件3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请勿随意上传其他附件。

(3)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核电子版申请书及项目预算,对所填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

九、截止时间

线上填报及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下午5点,逾期未交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8753845

联系人:易点点

科研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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